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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2025-2026年度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(二次)结果公告

发布人:龙辉配资  发布时间: 2025-01-07

 

一、项目编号:GZSW24148FG4055A

二、项目名称: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2025-2026年度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(二次)

三、采购结果

合同包1(食堂管理服务(2025年~2026年)):

供应商名称

供应商地址

中标(成交)金额

广州市志利餐饮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

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渔尾西路8号10栋

864,000.00
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
合同包1(食堂管理服务(2025年~2026年)):

服务类(广州市志利餐饮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)

品目号

品目名称

采购标的

服务范围

服务要求

服务时间

服务标准

1-1

餐饮服务

食堂管理服务(2025年~2026年)

按采购人采购需求执行。

按采购人采购需求执行。

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。

按采购人采购需求执行。

五、评审专家(单一来源采购人员)名单:

梅静静、蔡庆荣、罗红梅、陈国炽、邓子能(采购人代表)
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

代理服务收费标准

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(计价格[2002]1980号)标准执行,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,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(若按本标准计算的服务费低于5000元时,按5000元收取): 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,费率1.5%,100-500万元,费率0.8%,500-1000万元,费率0.45%,1000-5000万元,费率0.25%。(1)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。(2)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:一次性以电汇、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。(3)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。(4)如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,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。

合同包号

合同包名称

代理服务费金额(万元)

收取对象

1

食堂管理服务(2025年~2026年)

1.296

中标(成交)供应商

七、公告期限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

合同包1(食堂管理服务(2025年~2026年)):

供应商

资格性审查

符合性审查

技术得分

商务得分

综合诚信得分

价格得分

综合得分

得分排名

推荐排名

广州市志利餐饮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

通过

通过

44.80

35.00

4.66

9.07

93.53

1

1

广州市晨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

通过

通过

44.80

35.00

4.65

9.00

93.45

2

2

北京金丰餐饮有限公司

通过

通过

40.00

25.00

4.63

9.28

78.91

3

 

广东信禾食品有限公司

通过

通过

36.20

22.00

4.54

10.00

72.74

4

 

广州市康寿食品有限公司

通过

通过

38.40

11.00

4.69

9.01

63.10

5

 
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
1.采购人信息

名  称: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

地  址:东风中路457号

联系方式:020-83603039
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名  称:龙辉配资

地  址: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-B505、B512-B525房

联系方式:020-83592216-809

3.项目联系方式

项目联系人:欧阳小姐

电  话:020-83592216-809

 

龙辉配资

2025年01月07日

相关附件:

合同包1:报价明细附件(广州市志利餐饮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).pdf